学籍备案办事指南
根据我校要求,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或实习的学生,离校前需要办理学籍备案相关手续。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受理对象:本科生
二、受理时间:工作日 8:30-12:00 14:00-17:30
三、申请材料:
1、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》
2、自主申请项目的同学需提供录取函复印件
长学期内交流超过6周的同学,需另外提交保留学籍相关材料(保留学籍相关链接:http://tao.sustech.edu.cn/studentService/id-312.html):
A、《南方科技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》
B、《保留学籍离校审批单》
如需学分认定,请在离校前填写好《南方科技大学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,自行找相关学分认定部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可以认定学分
四、应在交流截止时间后三周内返校,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《复学申请书》和出入境记录证明。
五、上述材料均为纸质版,请准备齐全,并请所有相关老师或部门签好字后再交至教工部。
六、办理地点:南科大中心304 王老师处
七、特别提醒:
1、关于资助:
A. 离校前请提交纸质版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》至教学工作部。
B. 长学期内交流超过6周以上的同学,必须办理保留学籍,否则不予受理资助申请。
2、关于本校选课:
保留学籍期间不能选课(院系认可的实习实践课除外)。在《学习计划》“本校选课”一栏中,如果有选课计划,填写完后需院系审核签字。如果没有则不填。
3、如保留学籍期满后还将继续在校外交流学习,需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-延期补充申请表》、《南方科技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重新办理学籍保留。
4、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允许离校交流,院系认为确有必要派出的学生,需额外填写《承诺书》,下载链接:http://tao.sustech.edu.cn/studentService/id-312.html
联系电话:88010379
电子邮箱:kangn@sustech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