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按期毕业

延期毕业

       学生在读第八学期结束前,如完成有效学分数(含毕业论文)未达到所在专业培养计划的90%,填写并完成《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表》所有程序,并向教学工作部提交(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),教学工作部最终审批申请,如果通过后开具《延期毕业通知书》。延期期间学生需按年缴纳学费,享受一般在校生待遇。

提前毕业

       学生如能完成培养计划要求,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,申请时间在第五个在读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,下载并填写《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表》,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批后交教学工作部,提前毕业申请通过后。教学工作部负责向省教育厅提交要求资料,通过后更改学生预计毕业时间。